丹麥甲級聯賽,也被稱為1. Division,是丹麥足球聯賽系統中的第二級聯賽,位於丹麥超級聯賽的下方。這個聯賽由12支球隊組成,其中最後一名球隊會自動降級到丹麥2. Division,而前兩名球隊則可以晉升到丹麥超級聯賽。
丹麥足球中丹超與丹甲的差別?
丹麥足球超級聯賽(Danish Superliga),通常大家都簡稱為〝丹超〞,是由丹麥足球協會管理,也是丹麥職業足球聯賽的最高殿堂,1991-1995年當時丹超共有10支球隊,賽制為雙循環制,由秋季和春季聯賽組成,秋季聯賽的最後兩名會被迫降級,前8名球隊保留成績打來年的春季聯賽,春季聯賽冠軍者為當季聯賽的冠軍。每支球隊(不算秋季最後兩名)總共需參加32場比賽(秋季18場、春季14場),勝一場為2積分、平一場為1積分、負一場為0分。
1995-1996賽季丹超聯賽增為12支球隊,採用了三循環賽制,除主客場外,另外一場比賽主客場取決與兩支球隊上賽季的排名,排名高的則占據主場,因此每支球隊總共參加33場比賽,勝一場積3分、平一場積1分、負一場積0分。聯賽冠亞軍分別參加歐洲冠軍杯第三和第二輪資格賽,聯賽的季軍與殿軍分別會參加歐洲聯賽第三和第二輪資格賽,而丹麥冠軍可參加歐洲聯賽杯第四輪資格賽,聯賽排名最後的兩支球隊將降級到丹麥甲級足球聯賽。
延伸閱讀➦丹麥甲級聯賽介紹及球隊分析,一起看下去!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